關於認證制度
- 雲芝聯合鑑定有限公司
- 2018年10月2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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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有人問我: 學界想要催生筆跡鑑定人員的認證制度,執行上最大的難題是什麼?
其實我真的不是很想回答這個問題,因為目前檯面上的筆跡鑑定人員有多少,用二隻手都可以比出來,而這些人在公務體制下早就受現行認證組織和能力測試在管理,我不曉得所謂催生的認證制度想要管理的對象是誰,難道是我們嗎? 另外所謂的認證真的有發揮最大的成果嗎?在這裡我想把自己所參與的認證過程和大家分享 曾經我接受美國認證組織(ASCLD/LAB)的委託擔任新加坡實驗室(HSA)的文書實驗室技術評審員的工作,第一次我見識到原來認證是如此進行,除了去之前他們將必須審查的書面資料先用信件傳給我之外,還必須接受評審員的基本查核,也就是必須完成線上測試才能上場的意思,細節就暫不詳述,但讓我覺得最不同的是,二天的實驗室評審結束,所有受測實驗室人員與評審員在大會議室內(好大的陣仗)的互動,讓我非常震撼,姑且不論成效如何,但尊重、慎重與看重,是施測者與受測者必要的心態,重點是後來我才知道其實一開始我並不是ASCLD第一個委託的評審員,因為之前的被HSA文書實驗室拒絕了,所以才會找到我,當然沒有被拒絕是另一個慶幸。
這也是我覺得執行上最困難的一點,誰才是專家,誰才具有幫專業實驗室或人員認證的資格,一個完全不出鑑定報告的人可以嗎?現在的制度可以有拒絕自己不認同的人擔任技術評審員的胸襟嗎?當然我不曉得想要催生的人是誰,不過都請摸著良心先問問自己你行嗎?

ISO/IEC 17024:2012和ISO/IEC 17011:2017頒發的個人認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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