提供文書鑑定的核心概念,並結合一般文書鑑定的實務方法,整理為五大類、30 項原則。須注意:筆跡鑑定的目的不是單純比較「像不像」,而是在現有提供文件的狀態下、可觀察筆畫書寫形態與可能的替代性解釋都被妥善評估後,所提出具有證據基礎且限制明確的專業意見雲芝聯合鑑定有限公司2天前讀畢需時 0 分鐘「鑑定人應該知道的 30 件事」.pdf下載 PDF • 336KB
摘要「筆跡鑑定核心要素」、「鑑定結果必須有證據支持,並非推測」、「已知手寫比對樣本的品質要求」、「影本文件在筆跡/簽名鑑定與比對資料蒐集中的實際應用、限制與實務意義」、「整合筆跡分歧研判的鴻溝所重新定義的名詞以及解釋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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