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文深入探討法官在處理專家意見時,對於報告中所使用的方法、分析是否全面、 技術評估具體程度、專家專業的可信度,以及結論的慎重與邏輯性等(前案已結案)是如何取捨並認為可信的具體過程雲芝聯合鑑定有限公司2天前讀畢需時 0 分鐘從鑑定報告到法庭詰問命名.pdf下載 PDF • 4.98MB
摘要「筆跡鑑定核心要素」、「鑑定結果必須有證據支持,並非推測」、「已知手寫比對樣本的品質要求」、「影本文件在筆跡/簽名鑑定與比對資料蒐集中的實際應用、限制與實務意義」、「整合筆跡分歧研判的鴻溝所重新定義的名詞以及解釋」
提供文書鑑定的核心概念,並結合一般文書鑑定的實務方法,整理為五大類、30 項原則。須注意:筆跡鑑定的目的不是單純比較「像不像」,而是在現有提供文件的狀態下、可觀察筆畫書寫形態與可能的替代性解釋都被妥善評估後,所提出具有證據基礎且限制明確的專業意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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